[摘要] 原标题:湘潭市首部地方性法规1日实施 城管部门开出首张罚单
3月1日是湘潭市首部地方性法规《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颁布实施的天,1号上午,雨湖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开出了《条例》实施以来的张罚单。
上午八点多,执法人员在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巡查,在雨湖区护潭广场铁路桥处,一个卖蒸饺的流动摊贩将摊位摆在人行道上,属于占道经营行为。执法人员随即对摊主陈某开具了罚单,这也是《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以来的张罚单。
执法人员告诉记者,摊主陈某已经在这个路口摆摊设点将近10年,城管部门也曾多次对其进行劝导,但屡教不改。此次根据《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和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,陈某将面临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,陈某也表示接受处罚,以后会按照规定规范经营。
据了解,《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实施的部地方性法规,针对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确立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,对过去一些管理执法于法无据的问题纳入了法规规范,城管执法人员表示,这也为他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更多法律依据。
《条例》出台后,全市城管部门开展了持续的宣传劝导工作,给流动摊贩、经营户发放了宣传图册。执法人员告诉记者,今后在工作中他们将坚持劝导教育为主,对屡教不改的才会予以处罚,同时他们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《条例》的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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