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春节前,市纪委下发文件,要求全市范围的公园、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,一律不准建设和改造成面向特定人群服务的私人会所,已经开设的,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治到位。
■市纪委要求全市范围的公园、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,一律不准建设和改造成面向特定人群服务的私人会所
■全市私人会所的情况已摸底结束,整治“会所中的歪风”进入“倒计时”
春节前,市纪委下发文件,要求全市范围的公园、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,一律不准建设和改造成面向特定人群服务的私人会所,已经开设的,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治到位。
随着“倒计时”临近,上述规定落实得如何?我市是否存在此类所谓的“私人会所”?按照政策,哪些会所属于被清理范围,哪些不属于?2月26日到27日,记者就此进行了探访。
【探访1】
时间:2月26日 9:40 地点:白石公园 场所:翠秀轩茶楼
由滨湖小区后门进入白石公园,拐个弯,就到了翠秀轩茶楼。它还有一块牌子,“白石园林盆景艺术协会”。
一道低矮的围墙,将会所与公园隔开。走进去,只见院子里摆放着各式盆景。
见来了客人,老板娘热情地招呼起来,“喝茶6-8元,包厢消费80元,吃饭的话还能再少些。”这里有六七个小包间,吃饭、喝茶、打牌都可以。
记者亮明身份,老板周术林并不回避。他说,自己是盆景艺术协会的会员,两年前与白石公园管理处签订协议,租下这块场地。
对于市纪委有关规定,周术林表示不太清楚。他解释,“我们这块地不在公园里面,属于晨辉公司开发的红线范围。”
【探访2】
时间: 2月26日 10:10 地点:白石公园 场所:白石后街茶楼
白石后街茶楼,紧挨公园靠白马湖一侧,与“翠秀轩”恰在两个方向。
走进室内,装修古色古香。问及如何消费,服务员颜慧说,“茶水15元,40元,包厢消费100元。”
得知记者来意,颜慧电话联系了茶楼负责人,随后答复,“老板说了,一切按上面的政策办。”
颜慧介绍,这个茶楼经营了大概4年多,一共两层,楼上楼下都可以喝茶。
问及是否知道有关文件规定,颜慧说,“以前听公园管理处的人提过,但最近没收到通知。”不过她表示,“以前外面可以摆桌椅,供客人喝茶、晒太阳什么的,现在不允许了。”
【部门答复】不在清理之列
以上两家茶楼是否在这次市纪委清理整顿范围之内?市园林管理局纪检书记石美良告诉记者,“白石后街(茶楼)在街道上,不在公园范围内。”
至于翠秀轩茶楼,石美良说,“严格来说,地皮是在晨辉公司开发红线范围内,但当初又是白石公园开发的范围,这里的关系有待扯清。”
他表示,这两家都不在纪委要求清理整治的“私人会所”之列。
【探访3】
时间:2月26日 11:00 地点:菊花塘公园 场所:西塘寒舍、随园
西塘寒舍、随园,两家都在菊花塘公园里面,都是餐饮休闲场所,且相隔很近。
26日上午11点多钟,记者在随园看到,这里大概有七八个包间,由于客人还没来,几个服务员显得较为悠闲。
记者的不期而至,让老板唐鸿钧显得不自在。被问及市纪委有关规定,他表示,“会按上面的意思办。”
与随园不同,一旁的西塘寒舍已是大门紧闭。菊花塘公园管理处主任肖斌告诉记者,“初十就关门了。”他介绍,西塘寒舍建于2010年,两层楼结构。
【部门答复】限期整改到位
“接到文件后,我们就积极应对,由于合同没到期,涉及补偿,我们进行了劝导,两个业主也都积极配合。”肖斌告诉记者。
他表示,对于随园,将在有关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。
以上两家是否属于所谓的“私人会所”?石美良予以了否认。
石美良说,这次纪委要求取缔的“私人会所”,是指面向特定人群、小范围的高档消费场所,而这两家都是面向大众的,消费本身也不是太高。之所以进行整顿,是为规范经营和管理。
【探访4】
时间:2月27日 15:00
地点:雨湖公园、关圣殿
场所:“凤翔阁”、春秋茶艺会所
“凤翔阁”位于雨湖公园内,2月27日下午,记者在现场看到,这里已经大门紧闭,空无一人。
在建筑门口,张贴有一份《告知书》:“根据政府要求,公园加强环境整治的需要,于2013年12月9日将湖园凤翔阁提前收归公园。现将此区域予以封闭,进行清理整治……”
而在这之前,“凤翔阁”是一所被市民调侃为“大隐隐于市”的公园会所。几年前,一个私人老板给它加了3张大门,阻住了游人的去路。
据介绍,这里将被改造成休闲娱乐场所,每一位市民都可在此游玩。
春秋茶艺会所紧挨关圣殿,内设卡座、包厢等,可供餐饮休闲娱乐。
记者来到时,这里正在营业。据工作人员邹明志介绍,会所建于2010年,场地面积300多平米。
问及是否知晓有关文件规定,邹明志说,“听说了这回事,有关部门也来登记了,但他们没说不允许搞,我们等最后通知。”
【部门答复】
已掌握相关情况
就春秋茶艺会所的情况,27日上午,记者联系了市纪委党风室有关负责人。对方表示,对于春秋茶艺会所,他们已经登记并掌握相关情况,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。
记者从市纪委获悉,2013年年底,“凤翔阁”因占用公共用地被停业整顿。以此为开端,我市拉开了“会所中的歪风”整治工作序幕。目前,针对全市私人会所情况的摸底工作已基本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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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对“私人会所”及带有“私人会所”性质的场所进行界定?
一般指接待规模不大、消费档次较高、有一定隐蔽性和秘密性、接待对象面向特定人群或客户、定位面向高档消费人群的场所,名称中不一定有“会所”、“会馆”等字样,不一定实行会员制,不一定从事经营活动,涵盖餐饮、娱乐、休闲、健身、美容等行业。
这次市纪委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“私人会所”及带有”私人会所“性质的场所进行全面摸底,登记造册,其中重点是公园、历史建筑、行政事业单位用房、公用设施等公共资源内设立的“私人会所”及带有”私人会所“性质的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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